一. 先秦“为”字句的指称性特征
很多学者都曾指出“为”在上古时期已是一个比较成熟的系词,既可引出体词性成分,也可引出谓词性成分,充任判断谓语,只是谓词性成分在谓语的位置上必需指称化。
(1) 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论语·学而》)
(2) 彼若谋害楚国,岂不为患。(《左传·襄公26年》)
例(1)“为”后面的谓词性成分表示的是事类,即主语属于“贵、美”这一类的事;例(2)中的“为”也已指称化,意思是 “岂不是患害”。即使所谓表被动的“为(N)V”式,“为”后面的成分也是指称性的。
(3) 管蔡为戮。(《左传·襄公21年》)
(4) 战而不克,为诸侯笑。(《左传·襄公10年》)
整个春秋战国时期,经常进入“为(N)V”式的及物动词只有“笑、戮、擒”等少数几个,而这几个动词所表示的行为在当时各国之间是经常发生的,这就使“为(N)笑(戮、擒)”这种形式具有某种熟语的性质,指称性明显。
二. 中古“为”字句向陈述式转变
战国末期出现的“为N所V”被动式率先突破了上述限制。姚振武(1998)指出,“为N所V”式显然是从“为(N)V”式发展来的,但这种发展不是一种简单的扩展,体现的是由指称式到陈述式的转变。“所”的介入及“所V”结构自身带有的陈述因素,使能够自由进入此式的动词性成分呈爆发性增长,仅《史记》就有“败”“杀”“执”“夺”“围”“苦禽灭”“生得”等二十余个,几乎没有限制,这是陈述式正式确立的一个标志。姚振武认为此时的“为”可以由“被”取代,形成“被N所V”式,性质和“被”完全一样,是单纯表被动的标记,不再属于动词范畴。
(5)父子并有琴书之艺,尤妙丹青,常被元帝所使,每怀羞恨。(《颜氏家训·杂艺》)
但是同样在汉魏晋六朝时期,汉译佛经中还出现大量“是N所V”式被动句(朱冠明2008)。
(6) 舍利弗!汝勿谓此鸟实是罪报所生。(鸠摩罗什《阿弥陀经》)
我们完全可基于同样的理由认为“为N所V”和“是N所V”是同类结构,“为”和“是”性质相同。有鉴于此,朱冠明(2013)从语言类型学的角度提出一种全新的分析,即“为”仍是系词,但其功能不是联系主语和表语,而是帮助构成被动式,类似于英语的be动词。这也符合世界语言的共性。世界上许多语言如拉丁语、英语、德语、法语、俄语等使用的都是由助动词辅助构成的“迂说式被动式(periphrastic passive)”,其中助动词来源于“是”或“成为”义动词。
三. 汉译佛经中系词“为”的功能扩展
朱冠明的分析不无道理,至少认为“为N所V”式中的“为”来源于“是”或“成为”义动词,可以得到同时期译经材料的支持。如:
(7) 什译:我定当作佛,为天人所敬。(《譬喻品第三》)
niḥsaṃśayam bheṣyi tathāgatas aham puras-kṛtas loki sadevakesmin
现代汉语译文:我必将成为如来,在天上和世间都受到尊重。
以往多将“为”视为原文表施事的名词具格的翻译(姜南2011),但是如果站在语言类型学和世界语言共性的角度重新审视,“为”也有可能对译原文帮助构成被动态的be动词√bhū(即例中划线部分)。梵语里被动分词可以表达被动,而分词在梵语中的作用相当于形容词,需与be动词结合构成谓语。
而且在汉译佛经中,“为V”表陈述的例子相当多,并不限于表达被动。如:
三千世界,为大震动。(东汉昙果共康孟详译《中本起经》卷上)|菩萨摩诃萨闻是阿閦佛德号法经,皆为离魔罗网(东汉支娄迦谶译《阿閦佛国经》卷下)| 时须达长者复来到边,复问彼人:“汝捉此花,为欲卖不?”皆言欲卖。(三国吴支谦译《撰集百缘经》卷1)
这是因为梵语里be动词与分词结合构成谓语的情况非常普遍,而分词又是由动词变化来的,动作性质明显,既有表达被动的分词,也有陈述一般动作行为的分词,这些分词与be动词的组合在汉译佛经中都可被译成“为VP”式,表达陈述。如:
(8)什译:若人有能信汝所说,则为见我,亦见于汝。(《法华经·譬喻品第三》)
ahaṃ ca tvaṃ caiva bhaveta dṛṣṭo … ye śraddadhe bhāṣitam eta mahyam
现代汉语译文:有人信奉我所说,应该已见过我,见过你。
(9)什译:世尊灭度后,其有闻是经,若能随喜者,为得几所福?(《法华经·随喜功德品第十八》)
yas nirvṛte mahā-vīre śṛṇuyāt sūtram īdṛśam śrutvā cābhyanumodeyā kiyantaṃ kuśalaṃ bhavet
现代汉语译文:世尊灭度后,若有人愿闻此经,听闻之后,又会随喜,他会有多少善德?
当然,“为”后的谓词性成分还包括形容词,对译原文形容词与be动词结合构成的判断谓语,如:
(10)护译:佛虽说彼经,不足为奇特。
什译:虽说此等,未足为难。(《法华经·见宝塔品第十一》)
tāni kaś-cit prakāśeta na tad bhavati duṣkaram
现代汉语译文:无论谁来宣说这些(经典),都不困难。
可见,汉译佛经用“是”或“成为”义的“为”翻译原文的be动词√as和√bhū,同时复制了原典梵语be动词的句法语义功能。虽然古汉语的“为”和梵语的be动词都有系词用法,但它们的功能并不完全对等。根据刘丹青(2008)给出的判定标准,梵语应当属于名词和形容词表现相近的语言,因为梵语的be动词既可以引出名词,也可以引出形容词,其中包括作用相当于形容词的分词,充当主语补足语(表语)。而汉语属于谓词型形容词语言,即形容词的表现接近动词,无需系词可以直接作谓语,且汉语里没有分词一类的非定式动词,所以汉译佛经通常是用动词直接翻译原文的分词,相应地,与分词和形容词同现的be动词也被译成当时常用的系词“为”。由此打破了原本系词“为”后只带指称性成分的限制,也可以联系和引出陈述性的动词、形容词甚至介词短语,从而大大推动了“为”字句由指称式向陈述式的转变,为系词“为”进一步语法化为语气副词和选择连词创造了条件。
四. 系词“为”进一步语法化的条件
不可否认,随着“为”后的谓词性成分由指称性向陈述性转变,尤其是从被动句扩展至判断句,“为”的性质不可能一成不变。赵长才(2011)曾勾勒过系词“为”的演变路径:
为:系词→语气副词(表认定、确认)→语气副词(表追究、探究)→选择连词
认为语气副词“为”直接来自它的系词用法,条件是当“为”的后续成分不是名词性成分,而是动词性成分时,系词“为”表联系的功能就会弱化,只表示对动作或行为事件的认定、确认或推断。在整个句子为叙述句的语境里,“为”由原来的系词虚化为表认定或推断的语气副词。当“为”出现在是非、特指问句的疑问语境以及成对使用或介于选择问句的两个选择项之间时,进一步语法化为表追究、探究的语气副词和选择连词。然而前文已述,系词“为”在上古时期即可引出动词性成分,只是动词性成分在谓语的位置上必需指称化,所以整个“为”字判断句是指称式,并非叙述句。中古以后,在“为N所V”被动式的类化作用和翻译原典系词句的影响下,“为”后的动词性成分才开始向陈述式转变,具备形成叙述句的条件。而且梵汉对勘材料显示,原文中只有be动词和“为”有对应关系,并不存在任何副词。
总之,由于佛经翻译对原典梵语be动词的语义复制,使得“为”可与各类谓词性成分结合,表达陈述、疑问,甚至构成被动语态。这些新生的句法语义功能与古汉语中原本系词“为”的用法不相匹配,从一般形态句法学来看,这些用法更像助动词的功能。也正是在助动词出现的句法环境下,“为”才有进一步语法化为语气副词和选择连词的可能,至此我们可对赵文勾勒的系词“为”的演变路径做如下修正:
为:系词→助动词→语气副词→选择连词
即系词“为”在向语气副词演变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个助动词的中间环节。佛经翻译为这一演变奠定了重要的句法语义基础。
参考文献
高思曼 1998 《动词“为”的句法语意双边研究》,载郭锡良主编《古汉语语法论集》,语文出版社。
姜 南 2011 《基于梵汉对勘的〈法华经〉语法研究》,商务印书馆。
洪 诚 1957 《论南北朝以前汉语中的系词》,《语言研究》第2期。
刘丹青 编著 2008 《语法调查研究手册》,上海教育出版社。
刘 利 2000 《先秦单音节助动词考辨》,《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2期。
吕叔湘 1979 《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商务印书馆。
唐钰明 1987 《汉魏六朝被动式略论》,《中国语文》第3期。
王 力 1989 《汉语语法史》,商务印书馆。
解永植 2012 《中古汉语判断句研究》,巴蜀出版社。
杨伯峻、何乐士 2001《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修订版),语文出版社。
杨树达 1984 《高等国文法》,商务印书馆。
姚振武 1998 《“为”字的性质与“为”字式》,载郭锡良主编《古汉语语法论集》,语文出版社。
张双棣等 2002 《古代汉语知识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
赵长才 2011 《中古汉语选择连词“为”的来源及演变过程》,《中国语文》第3期。
朱冠明 2008 《梵汉本〈阿弥陀经〉语法札记》,《历史语言学研究》第1辑,商务印书馆。
朱冠明 2013 《“为N所V”被动式再分析》,《古汉语研究》第2期。
Heine, Bernd & Tania Kuteva. 2005 Language Contact and Grammatical Chang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原文刊于《中国语文》201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