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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福祥:汉语方言中的若干逆语法化现象(摘要)

作者:吴福祥 来源: 时间: 20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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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利用方言资料,讨论汉语中与介词相关的四种逆语法化(antigrammaticalization)过程,即 “并列连词 > 伴随介词”、“处所介词> 处所动词”、“与格介词 > 给予动词”和“比较介词 > 比拟动词”。

  考察发现,这四种逆语法化现象在其他语言中极为罕见。我们的问题是,为什么汉语会发生这类跨语言罕见的逆语法化现象?下面尝试进行解释。

  一、话语规约

  “话语规约”(discourse convention)是Bybee(1997)使用的一个术语,是指一种语言的使用者普遍遵守的话语表达的倾向或规范。Bybee(1997: 33-35)在论及汉语这类分析性语言为什么未能产生强制性语法范畴时,推测可能跟这类分析性语言的话语规约有关。她认为汉语这类分析性语言的话语规约是避免信息冗余,对话语中的冗余信息容忍度极低,语素特别是语法语素很难被冗余性使用,甚至很多语法语素也只是在其语义内容非冗余、对新信息有所贡献的时候才被使用,也就是说,语法语素的使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话语驱动而非语法规定的。另一方面,在像汉语这类分析性语言的话语交际中,由于缺少强制性的语法提示(grammatical cue),言谈事件的参与者往往要综合利用包括上下文语境和词汇语义在内的各种各样的话语因素来对句子进行语义解释。也就是说,在话语理解过程中,受话人可以有多种不同的推理选择。

  正如Bybee(1997)所指出的,在一些综合性语言里,由于话语规约允许语素特别是语法语素冗余性使用,语言成分的隐现在话语理解中就显得非常重要,听话人有一种规约性的老套推理:“若X未说出,则意味着非X”。所以在这类语言里,话语成分的省略是极受限制的。而在汉语这类分析性语言里,由于避免使用冗余信息这种话语规约,听话人并没有“若X未说出,则意味着非X”这样的默认推理,说话人在话语表达时可以省略很多话语成分,甚至借助上下文语境和在线交际情景删略一些负载非冗余信息的成分。正因为如此,汉语的很多结构式在口语里都可以删略谓词。实际上,在汉语里不仅谓词删略司空见惯,主宾语等论元成分的省略更为寻常。以致Bisang(2006)主张“论元的可删略性”是汉语及大陆东南亚语言的一个非常显著的区域特征。我们甚至可以说,在汉语里只要无伤信递,一切皆可省略。由此可见,汉语这种不允许冗余信息的话语规约,一方面阻碍了形态标记的产生和强制性范畴的形成,另一方面也促动了汉语逆语法化现象的发生(避免冗余信息导致谓语成分省略,而后者直接诱发逆语法化现象的发生)。

  二、形态类型

  在一般形态句法学框架里,动词属于“变形词”(variable word),附置词(包括前置词和后置词)以及连词属于“不变形词”(invariable word)。在具有屈折形态的语言里,动词进入话语是要带上形态标签的。譬如在英语里,动词在定式小句(finite clause)里必须带上屈折词尾。所以在这类语言里,变形词与不变形词在形式上是有明显区别的。而在汉语这种分析性语言里,由于缺少屈折形态,动词在话语里并无形态标签,换言之,变形词与不变形词形式上毫无区别。我们认为,正是因为动词(变形词)和介词(不变形词)在形态上毫无区别,所以在特定的句法环境里,动词可以变为介词,同样,假如具备合适的语义和句法条件,介词也可以被重新分析为动词。另一方面,在英语这类有屈折形态的语言里,由于变形词和不变形词形态有别,所以,不但介词无法重新分析为动词,甚至定式动词也无法直接演变为介词。这就是为什么在英语里,动词只有变为非定式形式(比如分词)才可以有条件演变为前置词(譬如considering,given)。由此可见,在像英语这类具有屈折形态的语言里,变形词和不变形词的形态差别决定了这类语言即使可以省略VP其介词(处所/与格/比较介词)也不可能被重新分析为动词(处所/给予/比拟动词)。与之相反,在汉语这类缺乏屈折形态的语言里,因为没有变形词和不变形词的对立,动词和介词形态上毫无区别,因此句子的VP一旦省略,介词(处所/与格/比较介词)就有可能被重新分析为动词(处所/给予/比拟动词)。

  三、句法类型

  3.1 汉语介词和连词的特殊地位

  现代汉语的“介词”作为一种次动词,处于“动—介”连续统的中间阶段,本质上是一种过渡性句法范畴,惟其如此,在现代汉语里只要具备合适的语义和句法条件,介词重新分析为动词不是没有可能。跟介词一样,汉语的连词(尤其并列连词)也是一种过渡性句法范畴,处于“介词—连词”连续统的中间阶段,所以在汉语里伴随介词语法化为并列连词是反复可见的演变现象,另一方面,只要具备合适的语义和句法条件,并列连词重新分析为伴随介词也不是没有可能。

  3.2 伴随结构的语序

  吴福祥(2003)在讨论SVO型语言中伴随介词两种不同演变模式(即汉语型的“伴随介词>并列连词”和英语型的“伴随介词>工具介词>方式介词”)时,发现导致伴随介词在汉语型语言和英语型语言里两种不同演变模式的原因是伴随结构(由伴随介词+伴随成分构成的介词短语)的位置:在具有汉语型演变模式(即:伴随介词 > 并列连词)的语言里,伴随结构通常前置于谓语动词(如汉语),与此相反,在具有英语型演变模式(即:伴随介词 >工具介词 > 方式介词)的语言里,伴随结构通常后置于谓语动词(如英语)。在伴随结构前置型语言里,如果伴随介词之前没有修饰性成分共现,伴随结构和主语名词在线形序列上便彼此邻接(即“N1 + PREP.+ N2 + VP”)。在语言交际中,“N1 + PREP.+ N2 + VP”序列中的两个事件发起者(N1、N2)一旦被交际参与者视为一个整体,那么N1和N2就会被重新分析为一个并列结构,原来的伴随介词也就会被重新分析为并列连词。另一方面,在伴随结构后置型的语言里,由于伴随介词引导的伴随成分和主语名词之间被谓语动词阻隔(即 N1+VP+ PRE.+ N2),伴随介词如果发生语法化,它的输出成分不可能是并列连词,而只能是表示其他格功能的介词。

  进一步考察发现,汉语的这种伴随结构语序不仅有利于“伴随介词>并列连词”的语法化,也在很大程度上为“并列连词>伴随介词”的逆语法化提供句法条件:在包含并列结构的句式里,当并列结构处于主语位置(“N1 + CONJ.+ N2 + VP”)时,线性序列上便和包含伴随结构的句式(“N1 + PREP.+ N2 + VP”)同形,加上并列连词和伴随介词概念意义相同、语法特性相近(并列连词具有介词特性),所以并列连词具备了被重新分析为伴随介词的必要条件。也许正因为如此,汉语很多方言里像“张三跟李四一起去”这类句子中的“跟”是伴随介词还是并列连词,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分析。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像在汉语这种伴随结构前置的语言里,“N1 + X(=PREP./CONJ.)+ N2 + VP”中X句法槽内,伴随介词和并列连词之间的演变有可能是双向的。反观英语,伴随结构的后置不仅堵塞了“伴随介词>并列连词”的通道,同时也消除了“并列连词>伴随介词”的可能,换言之,在英语这种伴随结构后置的语言里,“伴随介词>并列连词”和“并列连词 > 伴随介词”都是不可能的。

  四、整体类型学特征

  以上从不同角度解释了汉语方言为什么会发生上述四类与介词和连词相关的逆语法化现象,归根结蒂,我们觉得最主要的原因是跟汉语的整体类型学(holistic typology)特征相关。首先,因为汉语在形态类型上属于分析-孤立型语言,在这样的语言里变形词和不变形词不加区分,动词和介词形态无别,这就为二者之间的互变扫清了形态上的障碍。其次,汉语是一种语用凸显性语言,在这样的语言里,语用法往往压倒语法,话语表达更多的是语用驱动而非语法规定的,话语规约避免信息冗余,成分删略普遍可见。再次,汉语是一种低语法化的语言,缺乏强制性语法范畴,介词和连词尚未完成演化阶段,语法化程度不高。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上述四种逆语法化演变的发生与汉语独特的类型特征密不可分,甚至可以说,上述四种特异的语法演变本质上导源于汉语特异的结构类型。

  作者简介

  吴福祥,安徽安庆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历史语言学研究二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登峰战略优势学科“语言类型学”和重点学科“汉语历史语法与词汇学”学科带头人,中国社科院创新工程项目“基于语言接触和语法化的汉语句法语义演变研究”首席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语言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先后兼任上海市高校比较语言学E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广西大学、重庆师范大学特聘教授,江苏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等校客座教授,南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校兼职教授;《历史语言学研究》主编,《东亚语言学报》(法国)、《民族语文》、《古汉语研究》、《东方语言学》、《南开语言学刊》等杂志编委,《中国语文通讯》(香港)顾问;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等。研究兴趣为历史句法学、语法化理论、语言类型学、接触语言学。出版专著和论文集20余种,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在语法化、汉语历史语法和语义、汉语方言语法史以及南方民族语言语法演变等方面,研究成果具有开拓性和前沿性,在海内外具有广泛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