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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刘探宙:主谓主语句还是主谓谓语句?

作者:刘探宙 来源:今日语言学 时间: 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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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谓谓语和主谓主语之谜

  在英语中,主谓完备的句子形式可以做主语,也可以做宾语,唯独不能做谓语。而汉语不同,主谓谓语句大量存在。这一事实经过几十年的发现和认识,最终在结构主义语法时代被明确为汉语语法的一大突出特点。这一时代还有一个重要理论贡献,即明确了汉语动词性成分能直接做主宾语,不必像英语那样先名词化。不过,这两大共识也滋生出新问题,仿照“主谓谓语句”命名的“主谓主语句”就是直接体现。如下的句子就曾引起争议:

  (1)他1说话2很快3

  这样的句子到底应该分析为主谓谓语句还是主谓主语句呢?第2项成分的语法身份成了这一争议的关键:由于它是动词性的,可以陈述第1项成分形成“主-谓-谓”格局;又因为它有直接做主语的资格,所以又可以成为第3项成分陈述的对象,形成“主-主-谓”格局。

  两种分析的主张者一时间各执一词。结构主义语法的倡导、力行者更倾向于主谓谓语句的分析,但他们提出的鉴别方法并不总是有效,可以说结构主义语法时代这个问题悬而未决。

  在同一个语法框架里,如果主谓主语和主谓谓语在分析上能发生冲突,意味着主谓这两个概念界定不清。涉主谓,无小事,我们要正视这种矛盾,探索两种分析思路背后的理念和机制。

 

2. 当汉语传统句读邂逅西方主谓层次

  汉语主谓框架的确立,源自《马氏文通》。在这之前,古人识文断句的依据是“句读”。传统句读是方便诵读的韵律单位,句读法按线性顺序铺排,没有复杂的层次。

  主谓两分观引入后,传统句读被赋予了现代语法意义:由诵读单位变成“主谓齐备”的语法单位。“读”可以充当多种句子成分,意味着层次观的引进。

  当西方的主谓观初遇上中国的句读,不可避免的碰撞至少造成以下几个冲突:

  一是“主谓齐备”的句读定义无法包容汉语随处可见的无主句。在全书7031个例句、18段例篇中,主谓齐全的“读”不足六分之一,明确标为起词(主语)的“读”不足10例。马氏标注很大程度上依据的还是传统的“辞气”标准。

  二是人为设立的句法单位和韵律单位难解难分。“句读”在《文通》中成为句法单位后,马氏又专门设立了韵律单位“顿”,承担原来的诵咏功能。但一方面韵律性的“顿”在书中常常承担句法功能,另一方面“句读”固有的诵读停顿等韵律功能痕迹难消,这些单位的性质难以离析。

  三是马氏句与读的关系扑朔迷离。比起传统句读关系的简单明确,加入西方句法观的句读关系看起来错综复杂:“读”有时做“句”的下级单位;有时又是“句”平行的单位。

  上面几个中西冲突表明,《文通》里的“读做起词”,包含了太多韵律性和虚实对待性等传统语文学的观念。我们现代研究名词从句也好、主谓主语也好,不能简单追溯到《文通》。

  《文通》之后,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中出现了“包孕复句”的概念。后世关于主语从句的研究正该追根于此。此后,凡是句法观受西方影响或持普遍语法观的语法著作或论文,都采用“包孕句”“名词子句”或“主语从句”的说法,这些著作将用例一再扩散,却不再用引号打包,引发了后来的困扰。

  倒是王力的《中国现代语法》等书,尽管明确提到了句子形式(即主谓形式)可做句法成分,但例句全然回避做主语的用法。

  由上可知,结构主义语法在中国兴起之前,与主谓主语类似的相关现象性质上似有若无、数量极少,基本上被识别为一种特殊的“名词”。

 

3.结构主义层次观中主谓主语句的地位

  发展到结构主义语法时代,“主谓主语”的概念正式提出。早期讨论较多的一个话题是如何将主谓主语句和其他句型区别开来,集中在连谓句、紧缩句、复句和主谓谓语句四种类型,总结了不少鉴别方法。我们经过穷尽性考察后,将所有讨论的“主谓主语句”分作四类。

  第一类,有逗号标志的明显停顿。下面的句子,逗号之后有同指代词或其零形式:

  (4)飞沙像山一样压下来在大戈壁里是不稀罕的。

  (5)远处传来狗叫声证明大山深处还有人家。

  我们认为,依照语义同指来定性语法身份行不通。因为下面的句子不能因为同指(无论有形还是零形)认定为主谓宾语或主谓定语句:

  (6)刚结婚那阵儿,我很少干家务事,就为,妻子没少数落我。

  (7)一次德福同志的父亲来北京看望德福,我连一点1 信儿都不知道,直到人走了我才听说2

  按照结构主义语法原则,这类句子适宜一致处理为包含两个承接小句的复句。

  第二类,引述、论断、俗语。如:

  (8)冰比水轻是真的。

  划线部分是已知信息,可以加“说法”形成言域同指或同一性定中结构,如:

  (9)冰比水轻这个说法是真的;冰比水轻的说法是真的。

  (9)句划线部分是以同位项或同一性定语转喻整个同位同指结构,句法性质是引语名词,而非主谓结构。而引语的内部构造是另一层面的事情,和它所在句子的结构无关。

  第三类,凝固度高的主谓形式。如:

  (10)新事新办要大力提倡。

  划线成分词汇性很强,相应地,其主谓形式的句法性特征就很弱,丢失了主谓句法关系最突出的特点——结构松散、可以停顿。这类主语可以视为复合词或复杂词。词汇内部构造与整个句子结构无关。

  第四类,能解读为主谓谓语句。如:

  (11)你说话要看场合。

  这一类最值得讨论,在主谓主语观文献引例中占将近七成。

  这些句子由于没有英语里“that”那样的形式打包标记,我们没有依据证明主语论元的边界。处理成主谓主语句还是主谓谓语句,是涉及基本语法观的方法论意义上的大问题。

  结构主义语法理论源自西方,秉持“动词中心”的原则,强调语言的递归性。“主-主-谓”的分析思路是,对连续多个有做主语潜质的成分层层向右剥离,剥离后的主体还是主谓结构。这种“剥洋葱式”的层次分析模式很好地体现了动词中心和递归的本质。

  而“主-谓-谓”的分析思路是,切出主语后,若发现与其有关的动词性成分,就向左回头贴补,使左边成分成为一个意思完整的整体。这种逆向递归模式,出发点是“主语中心”,打包过程是依据意义进行回溯,跟“动词中心”理念下不依赖意义回溯的右向递归本质不同。

  假如一个语法体系在主谓这种基本建构下容许本质不同、方向相反的两种递归,势必会复杂化,造成理论的不自洽,这就是造成主谓主语句和主谓谓语句矛盾而模糊的根源。

  截至结构主义时期,汉语句法观念是排斥主谓主语现象的。但主谓主语分析法在各种教材和相关论述中绵延不绝,这是为什么呢?

 

4.主谓主语句和对言语法

  在汉语中,很多自然停顿常常出现在句子前后两部分字数大致相等的地方,如:

  (12)心态平和^|非常重要。

  (13)从业者的心态^|平和非常重要。

  这两句都是居中停顿。与英语不同的是,主语的长度发生变化能导致句子的自然停顿不同,从而主谓关系也跟着发生改变。居中停顿反映了汉族人的“等重”即对称的心理。

  (12)这样按自然停顿切出的句首部分,恰好是一个主谓结构。因此汉语主谓主语分析的本质,其实是人们利用自然停顿所做的韵律切分。

  有恰好就有不恰好。还有很多停顿出现在传统动词和宾语之间,有的甚至打破了句子的线性限制,如:

  (14)我妈一口气买了^,五十斤大米十斤面

  (15)播主:还有那个精华,角质层偏厚,混油皮还有油皮,这一类就是比较容易出现问题的小伙伴来使用,然后这一瓶呢,它是对于所有肤质的。

  用主谓分析框架来套汉语时,总会遇到这些套不下的情况。这些打破传统认识、按韵律切分出来的词串组合甚至超线性互动成分还能叫“主语”吗?汉语与韵律吻合的自然切分需要更合适、更包容的分析框架。

  如果从沈家煊提出的“对言语法”视角看,上面这些问题可以得到很好的解答。

  “对言语法”的核心语法观是:印欧语法以主谓结构为主干,汉语大语法是以对言格式为主干。主谓结构是以横向的接续关系为主,续中有对;对言格式是以竖向的问答对应关系为本,对而有续。

  “对言”除指对话外,还兼指前后两部分对称。对言格式泛指成对出现的“规格样式”有正对,有偏对;有直接成分对,如例(12-13),也有非直接成分对,如例(14);不光有单句,还能超越单句,如例(15)。因此对言格式是包含、容纳主谓格式的。两者的扭曲对应如下图:

 

  

  如果非要用主谓框架去比拟对言格式,主谓主语的范围就将大幅增加。为了以示区别,沈家煊把对言语法里的主谓称为“中式主谓”,以区别于主谓框架的“西洋式主谓”。

  对言语法是对主谓关系的系统性反思,它全面吸收了《文通》以来汉语语法研究的经验,秉持语言类型学眼光,把揭示汉语本质的传统文论“对言学说”跟现代语言学的主谓观结合起来,得出了既有普遍意义、又准确把握汉语特点的解释方案。

  若以对言格式取代欧式主谓结构,汉语的语法结构和韵律结构就能高度一致,还能体现出中国传统诗词、韵文、句读对汉语构句的深刻影响,照顾到中国长达几千年的文化传统和思维习惯。

  我们对“主谓主语”这一名目的否定,既是经过了结构主义原则的逻辑推导,又是在对言语法背景下对汉语句子“起说-续说”关系的全新认识。

 

原文刊于《中国语文》2022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