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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罗艺雪:报刊政论语体中的一类特殊“引起”构式

作者:罗艺雪 来源:今日语言学 时间: 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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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吕叔湘、朱德熙(1951)曾将“我对于这件事引起了注意”列为“不好的”说法,认为这类句子“在逻辑上说不通”,原因是“‘引起注意’的是‘事’”。的确,这一说法的语义方向与常规理解相反:“我”是受到“这件事”影响的成分,却出现在原本属于使因的主语位置。但这类“错句”在报刊政论语体中却并不鲜见,下面是《人民日报》中的一条用例:

  (1)这样一些管理上的弊病,国务院应引起重视,并在调整中统一考虑。(1981)

  这些“不合逻辑”的句子来源于哪里?为何得以持续使用?其发展轨迹又能揭示出汉语使用与变化的哪些规律?我们立足于《人民日报》70余年的用例,采用基于用法(usage-based)的视角(参看Bybee,2010等),关注构式“X非使因成分引起Y结果”在汉语特定语体的动态使用中如何得到塑造。

 

2. 可能的产生机制:常规构式的被动化

  既然目标构式的语义方向与常规相反,从论元关系的角度出发,一种最有可能的解释是“这件事我引起了注意”由合逻辑的常规句“这件事引起了我注意”被动化而来,其本质是隐含“被”的受事主语句。但这一分析从构式使用的实际语料看却面临着许多难以解释的问题。总的来说,目标构式的语义方向、构式中使因成分的句法语义特点、构式整体的情态特征以及“引起”使用的历史脉络均不支持被动化推测。

 

3.产生的根本条件:汉语的话题结构

  我们认为,非使因主语“引起”构式并非由常规句式变换而来,而是基于汉语的话题结构产生。

  沈家煊(2012;2014;2017;2021)多次论证,汉语的主语就是话题,谓语就是说明,话题和后续说明之间的语义关系非常宽泛,主语和谓语的结构形式也可以多种多样,并且汉语的句子可以有多重话题。在话题结构之下,大话题、次话题和说明之间论元关系的有无并不重要,因为汉语最重要的句法关系“是指称语的并置,后者对前者作说明”(张伯江,2018)。按照这样的理解,汉语里具有普遍意义的句法格局本身就给看似不合逻辑的非使因“引起”语义提供了理想的包装方式:使因成分不出现时,指人成分是话题,“引起”及其后成分对话题进行说明,如“有关部门话题要引起重视说明”,话题和说明之间不需要存在强制性的论元关系;使因成分出现时,则和指人成分及“引起”以并置形式出现在线性序列中。

  语料中典型的非使因主语主要承担两种角色:一是使因成分的受影响者,二是具备某种意识且积极采取措施的施动者。前一种角色在使因成分的作用下形成,后一种则是针对“引起”后的行为而言。在动词与使因的语义关联不再凸显的情况下,指人成分就成为联系使因和“引起”后行为的纽带,如果要在线性序列中寻找一个合适的位置,最佳选择是在二者之间,也就是次话题位置。

  这一语序的合理性还可以从汉语信息结构的特点得到解释。朱德熙(1982:96)早就讲到:“说话的人选来作为话题的往往是他已经知道的事物。” 沈家煊(2019:193)谈及汉语的语序格局时也说,汉语的语序遵循信息传递原理的自然顺序,主语表达已知信息,谓语表达新增信息。在讨论汉语话题的套叠性质时,周韧(2020)又特别指出,“话题+[说明次话题+次说明]”并不违反句子成分按照信息性质由旧到新的这种安排。作为引发指人成分特定行为的背景,使因成分的旧信息性质在形式上有相应的表现,例如语料中回指形式常常是说话人描述使因的高频形式:

  (2)上述情况,各厂的工会组织必须引起严重注意,予以克服。(1950)

 

4.背后的推动力:强主观性

  当然,话题结构仅为构式提供了产生条件,要理解是何种动因促使语言使用者持续地选择看似不合逻辑的话题结构而非惯于接受的论元结构,离不开说话人的表达需求。总的来说,非使因主语“引起”构式具有强烈的劝诫语气、鲜明的情态特点,与重在阐明因果的客观性表达存在明显差别,说话人选择“引起”构式也正是为了进一步凸显主观情感与主观认识。

  我们发现,目标构式在《人民日报》中频繁出现于读者来信、讲话、政府报告等语篇,通常为说话人就存在的某一问题发出的提醒、要求、警告或敦促。这类语篇中说话人的目标对象一般十分明确,语气也偏于强烈,这里沿用廖秋忠(1984)的说法,称之为“劝说”语篇。从语篇环境倒推表达需求,可以看出说话人选择构式的初衷显然不是客观“叙述”事件的因果,而是以强烈的语气主观“谈论”对于事件责任及相关措施的认识。

  根据语料统计,Y结果通常是与心理相关的语词,而不管是早期占优势的情绪语词(如“反感”“不安”等)还是后期发展迅速的意识成分(如“重视”“注意”),都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特点,就是语义色彩趋于消极。既然Y结果总体来说带有消极色彩,指人X非使因成分承受这种消极影响,也极易被说话人识别为移情对象。根据Kuno和Kaburaki(1977)、Kuno(1987:211)的“表层结构移情等级”,主语是“说话人最自然的移情位置”。作为移情焦点,指人X非使因成分出现在主语位置既是说话人强主观表达需求的反映,又是语言共性在汉语交际中的具体实现。

  当然,非使因指人成分不仅是说话人的移情对象,同时也是承担责任和施行补救措施的主体。这一主体的认定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使用目标构式正是为了凸显这一主体,至于该认识是否符合事实、是否客观,并不是句子的表达重点。这种主观认识还突出地反映在目标构式的情态特点上。考察语料发现,目标构式的[-肯定]与[-现实]倾向十分突出,且[-肯定]与[-现实]比例的提升更多在于“非现实句”的增长,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应然句或者道义式的增长。不同的心理与表达需求对应不同的构式功能:常规“引起”句的功能在于客观揭示使因与结果的关联,非常规“引起”构式则要点出说话人主观认定的责任主体,凸显下一步措施的必要性。道义情态的表达需求刺激了目标构式的发展,目标构式的逐步定型反过来又成为道义情态增强和发展的推手。

 

5.使用的历史基础:谓词“引起”的历史用法

  构式语法观和话题结构观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摆脱动词中心论,但一个绕不开的问题是,谓词“引起”在构式中到底是什么性质,在构式使用中有什么样的贡献?我们尝试从“引”和“起”共现之初的历史材料入手,结合报刊语料进行分析,认为目标构式与常规句中的谓词本质上属于同一个“引起”,但服务于整体构式语义的“引起”在目标构式中弱化了联结因果义,强化了历史上早期用法中具有施动性、意愿性的“牵拉使发生变化”义。换句话说,历史用法也为目标构式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使用基础。

 

6.结语

  一度被视为错句的这类特殊“引起”构式在《人民日报》创刊之初就是说话人表达指人主体受到特定事物、事件影响而产生负面心理的可选句式。在持续的使用中,该句式逐步定型,形成独特的句法、语义及语用特征。与联结因果的“引起”句不同,这类“引起”构式的着眼点不在于客观归因,而在于主观追责,凸显责任主体的行为能力及其应具备的意识或应采取的措施,含有强烈的提醒、警告等劝诫语气。

  细究该构式的产生机制,首先要摆脱“动词中心”的习惯思维,清醒地认识到这种非常规构式并不是任何常规句法格局的变式。“引起”构式的使因成分和指人成分无法用印欧语意义上的论元角色来界定,其真正源头是汉语的话题结构。在这一基本格局之上,说话人意图凸显的强主观情感、强主观认识以及历史上存在的指人主语“引起”句也都有力地推动了构式的发展和定型。

 

 

  廖秋忠 1984 《现代汉语中动词的支配成分的省略》,《中国语文》第4期。

  吕叔湘 朱德熙 1951 《语法、修辞讲话(第二讲)》,《人民日报》7月11日第3版。

  沈家煊 2014 《汉语的逻辑这个样,汉语是这样的——为赵元任先生诞辰120周年而作之二》,《语言教学与研究》第2期。

  沈家煊 2017 《汉语有没有“主谓结构”》,《现代外语》第1期。

  沈家煊 2019 《超越主谓结构——对言语法和对言格式》,北京:商务印书馆。

  沈家煊 2021 《动主名谓句——为朱德熙先生百年诞辰而作》,《中国语文》第1期。

  张伯江 2018 《汉语句法中的框—棂关系》,《当代语言学》第2期。

  周韧 2020 《什么样的“客人”来了?》,《语言教学与研究》第2期。

  朱德熙 1982 《语法讲义》,北京:商务印书馆。

  Bybee, Joan 2010 Language, Usage and Cogni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Kuno, Susumu and Etsuko Kaburaki 1977 Empathy and syntax. Linguistic Inquiry 8(4): 627-672.

  Kuno, Susumu 1987 Functional Syntax: Anaphora, Discourse and Empathy. Chicago and Londo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作者简介:

  罗艺雪,四川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现代汉语语法与对外汉语教学研究。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在《中国语文》、《世界汉语教学》等期刊上发表论文10余篇。

 

 

 

原文刊于《中国语文》2023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