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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王灿龙:加快语言文字法修订进程,依法推进和提升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

作者:王灿龙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时间: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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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语言文字法”)于2000年10月31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1年1月1日公布施行。这部法律开创了我国语言文字工作有法可依、依法管理的新局面,为推进我国语言文字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目前,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正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为了推动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大局,202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指导地位,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语言文字工作任务,阐释了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举措。语言文字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增强文化自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起着独特的重要作用。语言文字工作在新时代的社会地位日益突出,社会对语言文字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最近二十多年来,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和智能终端的快速发展以及媒体形式的变革,社会语文生活空前活跃,异常丰富,人们的语言文字使用观念和方式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语言文字的应用及其相关工作遇到了一些新问题,面临着一些新挑战。比如网络语言良莠不齐的问题、信息处理中字库的规范化和标准化问题,比如盲文、手语的地位与规范问题,比如媒体、网络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以及网民使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导向意识和责任意识等,再比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及其监管职责等,还有涉及语言文字工作的奖励或惩罚措施等,都需要重新从法律上加以审视和明确。对此,教育部高度重视,早在几年前就专门成立课题组,开展语言文字法修订工作的调研和论证。2021年初,教育部又将语言文字法的修订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并于当年10月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我作为国家语言文字研究机构的一名工作人员,比较关注语言文字使用及其相关工作情况。2019年“两会”期间,我提交了一份“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提案”,当年被批准立案,并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的办复。鉴于目前语言文字法修订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今年我再将语言文字法的修订作为提案议题,提请国家立法机关有关部门考虑当前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社会现实需要,尽早安排语言文字法的修订工作进入立法程序,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和社会大众的意见,完善修订草案,适时审议通过,使国家各个层面的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得到法律的保障,让语言文字法发挥更加强有力的作用。我们也希望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和有关行业借助这次修订,更好地开展语言文字法的宣传普及工作,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精神和理念深入人心,让全国各族人民切实了解和认识到: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具有法定地位,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文章转载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