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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现代汉语语法学术讨论会在京举行

作者:《中国语文》杂志社 来源:《中国语文》杂志社 时间: 198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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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中国语文》杂志社、杭州大学中文系和语文出版社编辑部联合主办的第五次现代汉语语法学术讨论会1988年5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丰台槐树岭举行。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讨论汉语的词类问题,与会近百名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所提交的39篇论文中,多数是跟词类问题有关的。
  吕叔湘先生有事不能到会,特为大会写了书面发言,由开幕式主持人王维贤先生代为宣读。吕先生强调,“讨论汉语语法问题的时候,有两种倾向须要避免。一种是烦琐主义,一种是虚无主义。我说的烦琐主义是对一种语法格式分了又分,一层又一层,名目繁多,记都记不住。……如果稍有不同就一层一层分下去,这就是为分而分,没有实用价值了。……跟烦琐主义相对的另一极端是虚无主义。因为这样处理也概括不尽,那样处理也概括不尽,于是索性不去做概括的工作”,得出汉语没有语法或者说汉语语法很微妙的结论。这两种倾向都有可能导致得不出正确结论的后果。朱德熙先生接着就汉语的词类研究作了专题报告。朱先生认为,五十年代讨论词类问题时所提到的功能、意义和形态三者的关系,现在看来已经相当清楚了,词类就是反映词的分布的一种类,但印欧语语法观念在汉语词类划分问题上的影响仍不能低估,我们应该用朴素的眼光看汉语。给汉语划分词类的困难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确定划类标准很不容易,二是很难用一套标准来驾驭不同层面上的分类对象。谈到划分词类的理论和实践,朱先生着重讲了五个问题:1.分类有各种层次,大类和小类不是并列的;2.划类除根据功能外,还可以根据构造分类或用列举的方法分类;3.划分词类在顺序上应避免循环论证,最好是先定出可列举的类,再定开放的类;4.兼类是客观存在的现象,它是我们处理汉语词类一些复杂问题的一条重要的出路;5.考虑词类问题还应该注意到材料的可接受性,不同的语感不能强求一致,但应对可接受的范围有所把握。
  与会代表提交的论文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从理论上谈词类的划分问题,第二类是讨论具体词类及一些次范畴问题,第三类是与词类没有直接关系的语法论文。第一类文章首先引起了热烈的讨论。词类是词的语法分类,分词类应该根据功能而不是意义,这是大家比较一致的意见,但在这个前提下,怎么理解功能,怎么把握意义作为参考项的作用,大家根据各自多年研究的甘苦摆出了与此有关的种种实际问题。范晓指出,过去有的学者把功能理解为充当什么句子成分,显然不行,现在的看法主要有三种:一是词与词的搭配,二是词所能占据语法位置的总和,即分布,三是词的语法特点。我们如果仅仅称为功能,显得太笼统,必须找到形式表现,综合形式和意义来看。陆俭明认为,功能只能理解为句法分布,鲁川说,从计算机对汉语的理解和生成来看,在词典中标明词的分布是最有实际意义的。谈到划分词类时意义的作用时,陆俭明指出,从理论上说,不是不能从意义上分类。朱先生已经说过,按功能分出的类在意义上都有共同点,那么是不是可以倒过来,比如说用“事物”来规定名词呢?汉语里“什么”和“怎么样”有很大的对立,但都可以认为是事物,这事物的概念就复杂了,可见意义角度的分类是行不通的。刘月华说,词类理论上的问题比实践上的问题难解决,在教学上,从形式上辨认的结果和意义辨认的结果往往有90%是一致的,但要从理论上承认意义的作用就难了。
  讲功能分类实际上主要是为了解决实词的分类问题。实践中带来的一些困惑,使人自然联想起高名凯先生提过的“汉语实词不能分类”的观点。史有为指出,状态形容词的析出,打破了名、动、形三分的模式,同时,名、动、形三者的界限也不十分清楚;沈开木则用区别性特征设计了一个新的框架,把实词分成名词、名动词、名形词三个大类。马庆株认为,沈开木的体系反映了名词、动词和形容词都有指称作用,而同时动词和形容词又有陈述性的事实。陆俭明则不以为然,他说名词也有陈述性,比如“他大学生了。”谈到名词与动词、形容词的关系,“名物化”问题和兼类问题自然成了中心话题。张学成的文章考察了动词名化的两种不同类型;张敏从指称和陈述的角度解释了名动兼类问题。徐枢在谈到兼类问题时说,处理这个问题主要的困难在于确定词的同一性,兼类问题不能不涉及词义,而涉及词义各人的掌握就不一样了,如果能找到形式上的依据,或能较为明确地规定一个掌握词义“差别”和“相关”程度的标准,将是十分理想的事。
  正如朱德熙先生所说,只有多做具体词类的研究,才能把理论问题进一步深化。这次讨论会很多论文是对具体的某一类词或从某一个侧面进行研究的。陆俭明对不及物动词的研究,孟琮对单音动词和双音动词的功能对比,陈平关于现代汉语时间系统三元结构的考察,都使大家很感兴趣,他们文章新颖的角度给了人们多方面的启发。动词的次范畴里,这些年来“价”(valence)的研究十分活跃,这次范晓提交的论文再次探讨了这一问题,他把一个动词所联系的强制性的语义成分的总和叫做这个动词的“价”,并据此分出了一价动词、二价动词和三价动词三个大类。李临定当即提出疑问:既说动词的价分类是语义平面的,又说定价着眼于句法形式,不知二者有什么关系?范晓回答说:一方面,语义都是通过语法形式表现出来的,单看语义平面难以把握;另一方面,一般讲价是在动态的句子里找,但由于句子里往往有些制约因素,所以我只用一个最小的主谓短语来观察动词的价。李临定又进一步指出,同一个动词在不同的结构中往往表现出不同的价,比如“我揉面——我揉馒头——我把面揉成馒头”,研究汉语的价应该多注意变价现象。鲁川说,语言学中引入的价的概念,应该是指能力而言,“能”和“功”应该区分开,也就是要区分实现的价和没实现的价;同时,只有能联系角色的才是价,而涉及背景的不该算作价。最后,当天会议主持人陆俭明说,“价”的概念引入汉语后,引起了广泛的重视,但迄今还没有人系统地对动词作过“价”的考察,他提议,在大家作过更多的具体工作后,我们可以用这种语法讨论会的形式专题讨论一次“价”的问题。
  在与词类没有直接关系的语法论文中,引起最多讨论的是王维贤和刘月华关于“了”字分合问题的两篇文章。王维贤用不周的语音形式辨析出了三个不同功能的“了”,分别表示“完成”“肯定”“处置并得到结果”的意义。刘月华的看法则刚好相反,她认为“了”字都有“实现”的意义,很难分清,最好处理为一个;孟琮也同意看作一个“了”的观点,他指出“了”在语音形式上和其他几个语气词的一系列平行现象,说明所谓几个“了”不过是一个东西的几个变体;李临定则认为从语法位置上讲“了1”“了2”是可以分清的。李宇明关于词性判定能力测试的报告和邹韶华关于“VP+NP1+de+NP2”结构分化的讨论也引起了与会者的兴趣。统计方法在语法研究中算不上什么新方法,但这两篇文章试图用统计分析来解决常常困扰人们的语感问题,不能不说是有启发意义的。
  总的来看,词类研究中所涉及的一些原则性问题这次讨论会上几乎全都触及了,正如李临定在发言中所说,我们在几十年来研究的基础上重新讨论过去讨论过的许多问题,不是简单的重复,它体现了我们在新的条件下对词类问题更深一层的新的认识。
5月27日晚上,会议组织了一个语言研究信息交流会,会上由陆俭明、李临定、范晓分别介绍了北京大学、语言研究所和复旦大学的词类研究情况,《中国语文》《语文导报》《语言学通讯》等刊物的代表介绍了各自的情况,北京、上海的青年同志介绍了他们的沙龙活动。

(原刊于《中国语文》1988年第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