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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报告】沈培:虚词性质的变化及相关字词的考释

作者:于方圆 来源:今日语言学 时间: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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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19日上午,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语言及文学系沈培教授应邀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做了题为“虚词性质的变化及相关字词的考释”的学术讲座。讲座由语言所历史语言学研究二室主任杨永龙研究员主持,来自语言所及京内高校的二十多位师生聆听了沈教授精彩的演讲。


沈培教授


杨永龙研究员

  讲座内容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谈否定词“弜”在商周语言中不同的语法性质及其原因。沈教授首先梳理了前人对商代甲骨文中“弜”性质的研究。张宗骞(1940)等最早指出甲骨文中的“弜”大多数用为否定词,并认为跟“弗”通用。后来,司礼义(1969、1974)、裘锡圭(1979)则提出“弜”相当于“勿”。裘文研究比较全面深入,认为“弜”表示意愿,与“勿”相同,相当于“不要……”;“不”“弗”表示可能性和事实,相当于“不会……”。此说无疑是正确的,已经为多数学者所接受。

  否定词“弜”在商代以后的使用情况,过去不很清楚。近年来,由于新出西周金文、战国简文材料的公布,可知否定词“弜”(或写作“弼”)在西周以后仍然使用。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弜”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不再相当于“勿”,而是相当于“弗”,例如:

  清华简《周公之琴舞》:乱曰:弼(弗)敢荒在位,恭畏在上,敬显在下。

  沈教授认为否定词“弜”的变化是值得注意的一种语法演变,并使用标记理论进行了解释。他结合“叀(惠)”“隹(唯)”的合流来阐释其变化的原因。根据多数学者的研究,甲骨文中“叀”和“隹”都表示强调,二者的区别是:前者是对意愿的肯定,后者则是强调客观事实。西周时期“叀”并入“隹”,是主观意愿色彩消失造成的,这种有标记变为无标记是语言发展中的正常现象。“弜”性质的变化也属此类,是原本带有主观愿望的否定词后来并入到无主观愿望的否定词中。

  第二部分是对春秋战国文献中跟“弜”相关之字的考释。清华简《系年》简64-65中有一个难字:

  赵旃不欲成,弗召,于楚军之门,楚人被驾以追之,遂败晋师于河……

  目前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是“射”字,另一种认为是“发”字。但这两种看法在字形与用法上都存在一些难以解释的问题。沈教授认为,此字应隶定为“”字。从字形来看,“”当是“”的省体,而“”与“弜”是异体关系;从读音来看,上博简从肉从“”之字读法明确,相当于今本的“腓”,“弼”在战国时代与“弗”“非”关系密切,可能反应的是时音。“弜”本是正弓之器,是套在弓上的工具,故引申有遮蔽之义。因此,《系年》的“于楚军之门”即为“弜于楚军之门”。这种“弜”后代并入“茀”“蔽”,因此,简单地讲,“弜于楚军之门”就是“蔽于楚军之门”。在论证过程中,沈教授还对春秋时期莒叔之仲子平钟铭文的“仲平善考”的释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该句应读为“仲平善弜(弼)且考(孝)”。

  最后,基于对“弜”字的讨论,沈教授讨论了古书中十分常见的“星孛”之说的本义。沈教授认同某些学者的看法,认为“星孛”即“星拂”“星茀”,也就是“星蔽”。这里的“孛”与“拂”“茀”表示同一个词,表示遮蔽、障蔽之义。

  沈教授的报告材料扎实,例证丰富,涉及到文字、语音、词汇、语法各个方面,引发了在场师生的热烈讨论。杨永龙研究员、肖晓晖研究员、李明研究员、张定副研究员等本所学者就一些例子的具体理解、语言类型学上意愿标记成分的消失等问题与沈教授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学术讲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