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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报告】张洪明:轻重音及其相关的韵律研究

作者:钱有用 来源:今日语言学 时间: 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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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0月16日上午,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校区、中国南开大学张洪明教授应邀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做了题为“轻重音及其相关的韵律研究”的学术报告。报告由语言所当代语言学研究室主任、《当代语言学》主编胡建华研究员主持,来自语言所、北京语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开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徐州)等机构的师生聆听了本次讲座,并与张教授进行了深入交流。

  

  张教授首先介绍了“韵律(prosody)”的词源,梳理了“韵律”一词如何由音乐术语引申用于语音学、音系学、界面研究、诗律学,然后探讨了以下三个主题:

  一、何为韵律音系学?

  韵律音系学研究人类语言韵律结构单位以及这些单位之间的关系,这些韵律单位是音系规则作用的辖域,因此韵律音系学也是关于音系与语法如何交互作用的理论。一个完整的人类语言韵律层级包括以下单位:韵素(mora)、音节(syllable)、音步/音块(foot/phonological chunk)、韵律词(prosodic word)、粘附组(clitic group)、音系短语(phonological phrase)、语调短语(intonation phrase )、话语(utterance)。其结构关系如(1)所示: 

  (1) 

  任何一个特定语言的韵律单位都可以从这一韵律层级中找到其位置(语言共性);任何一个特定语言未必具备这一韵律层级中的所有单位(语言特性)。至于一个特定语言具备哪些韵律单位,取决于该语言是否具有定义这些韵律单位的参数性质。韵律层级的构成遵守严格分层假设(Strict Layer Hypothesis,Selkirk 1984),如(2)所示: 

  (2)严格分层假设 

  a. 韵律层级结构中,任何非终端韵律单位Xp都由一个或几个低一层次的韵律单位Xp-1组成; 

  b. 任何韵律单位都完全包含在直接统制它的上层韵律单位中,为其组成部分。 

  (2a)规定(1)中的每个韵律层级单位(除了处于终端的韵律单位韵素之外)都必须直接统制其下层单位。(2b)则要求每个韵律层级成分都必须分析为其直接下层成分。 

  韵律音系学的早期研究是在以规则为基础的理论框架下进行的,后期研究则深受优选论(Optimality Theory,OT)影响,以制约条件为基础(Selkirk 1995;Truckenbrot 1995)。严格韵律分层假设在优选论框架下被分解成以下四个制约条件,如(3)所示: 

  (3)优选论中的严格分层假设 

  a. 层级性(layeredness):Ci不能统制Cj,如果j>i(例如,音节不能统制音步)

  b. 中心性(headedness):Ci必须统制Ci-1(例如,韵律词必须统制音步)

  c. 穷尽性(exhaustivity):Ci不能直接统制Cj,如果j<i-1(例如,韵律词不能直接统制音节)

  d. 非递归性(non-recursivity): Ci不能统制Cj,如果j=i(例如,音步不能统制音步)

  严格分层假设决定韵律层级结构的形状,负责对音系规则运用的韵律层级单位做出相应的规定。不同韵律成分之间存在什么样的结构关系,涉及到韵律结构树的构建原则。因此,严格分层假设是韵律音系学的一条主要原则。 

  二、韵律结构单位

  韵律结构单位是音系规则运用的辖域,韵律音系学的一个重要目标是研究人类语言的韵律单位,并据此建立韵律层级结构树。那么这些单位是如何定义并构成的?韵素、音节、音步、韵律词、粘附组、音系短语、语调短语、话语等是怎么确定的?

  韵素(μ)是人类语言韵律层级结构树上最小的韵律单位,其主要作用是在某些重量敏感型的语言中确定音节的重量。其定义是:韵素是构成音节里“韵”(rime)部分的元素,并用来确定音节重量。重音节由两个韵素构成,轻音节由一个韵素构成。一个长音节或两个音段成分构成重音节,一个短元音构成轻音节,起首辅音不计。作为非重量敏感型语言,韵素这个韵律层级单位在汉语中是一个非显赫范畴,是隐性的。

  音节(σ)是人们在语流中能自然分辨的最小语音结构单位,也是重音语言中组成词内音步的单位,有内部的直接成分结构。音节分成音节首音(onset)和韵,韵依次又分成音节核(nucleus)和音节尾音(coda)。音节是普通话的最小韵律层级单位,其构建要符合普通话语音配列限制。

  音步(Σ)是韵律结构层次里音节之上、韵律词之下的韵律单位,是某些音段音系规则的作用域。韵律音系学中音步的定义与系统化的二元节律对比特征相关,如在重音语言中,音步通常由一个强音节和一个弱音节组成,强音节承载主重音。一个语言是否存在音步这一韵律单位,取决于它在词层面有无系统的二元节律凸显特征对立,诸如轻重、长短、高低、强弱等。普通话音系结构缺乏这种系统的二元节律凸显特征对立,因而也就不存在韵律音系学意义上的音步。然而,汉语学界有些研究不清楚音步的定义并非依靠音节数,而是根据节律凸显原则,有些研究则把音步混同于韵律词。

  韵律词(ω)又叫音系词,是作为韵律结构层次里音步以上的最小韵律成分单位,直接支配音步。当根据形态句法方面定义的单词不能确切对应在音系中起作用的“单词”时,韵律词这个概念特别重要。韵律词是利用非音系概念在映射原则基础上建立的韵律结构层次中最低的成分,代表音系和形态成分之间的相互作用。

  粘附组(CG)是位于韵律词与韵律短语之间的韵律单位,它把粘附成分(clitic element)与作为宿主的词汇词(lexical hood)组合在一起,它包括一个韵律词、有确定方向的粘附成分和无确定方向并且没有与其范畴类型更相似的宿主的粘附成分。粘附成分如何选择作为宿主的词(即在其左边还是在其右边)由句法结构确定。

  音系短语(φ)是韵律词或粘附组以上的韵律结构层次单位,由一个或更多的韵律词或粘附组组成。韵律短语也是利用形态句法概念在映射原则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韵律层级单位,它由从韵律词开始一直到句法短语中心的所有成分组成。韵律短语在跨语言中也表现出极大共性,各语言间的差别可用参数来解释。跟音系短语结构相关的句法概念非常普遍,只要其基本原则是X-杠杆理论定义的类型,就能解释所有语言的音系短语结构。

  语调短语是从语调方面定义的韵律单位,是感知上连贯的语调曲拱的作用域。影响语调短语切分的因素涉及语义、语用等信息。有些类型的结构自己组成语调短语,包括插入语、呼语、反问句、前置成分等。主题与焦点会影响语调短语的切分。这个单位不是句法单位,跟调性相关的一段话语可能不是由句法结构构成的。句子节奏点的同界也不定义这样的单位。在有独特调性的语言里,语调短语是音系表达韵律成分结构的一部分,其定义在性质上主要是语义的,是“信息结构”单位。与音步以上的单位不同,该单位有自己的属性,即语调特征。

  话语是韵律结构层次中最高、最大的单位,包含一个或多个语调短语,是音系规则应用的最大跨度。一个话语包含一个或更多的语调短语,通常延伸到句法树最高节点所支配的音串的长度,通常称之为Xn。然而话语并不就是Xn的音系对应,话语能把两个或更多的句子并入到一个更高层面的语句中。正是这种差异为话语这一音系学的韵律层级单位提供了存在的必要性,因为有些音系现象其规则的辖域不能直接根据句法提供的结构概括出来。

  基于汉语事实的考察,张洪明教授修正了韵律音系学的韵律层级,并把它切分成三部分,如(4)所示:

  (4) 

 

  语调短语以上韵律单位的界定需参照语义和语用信息,是基于语篇和焦点的韵律层级。韵律词(或音系词)之上、语调短语之下的韵律单位构建需参照形态句法信息,是基于形态句法的层级。韵律词以下韵律单位的构建需参照音系信息,是基于节律的层级。

  三、何为重音?

  重音是一个抽象的音系突显范畴。重音与音长和声调不同,没有统一的语音相关表征,它的存在要通过其它特征(通常为韵律特征)来实现。重音的感知可以通过增加的音长、音高、音强等,有时还通过元音或辅音的音质等。重音是音节的属性。在很多系统中,元音承载重音并不是由于其固有的性质,而仅仅是因为它在词中的位置。

  重音的语音表现在于: 

  1. 重音没有固定的物理学标准,没有固定的语音相关值,不同语言有不同的物理表现。

  2. 重音的值没有特定的、清晰的语音相关项,其他音段特征有明确的语音相关项。一般音系特征都有明确的语音相关项,可以通过语音实验测量,而与重音相关的可能是音高、响度、音长等,既非某个值单独起作用,也不是必须几个值共同起作用。

  3. 重音体现的是一种相对的凸显(prominent)关系。

  重音的音系特征包括: 

  1. 节奏分配(rhythmically distributed):带重音的音节倾向于出现在相等距离上。

  2. 不同化(assimilate):重音不能像其他线性音系特征(如[圆]、[前]等)那样产生同化现象。

  3. 层级性(hierarchical):重音有等级,其定义是组合式的(通过跟1级重音的对比,来定义2、3级重音),而其他音段特征的定义是聚合式的。

  4. 及顶性(culminative):在重音语言中,一个词一般只有一个最强重音。

  5. 重音的值可以是多分的,而其他音段特征的值是双分的。比如[鼻音]的值是双分的,即[+鼻音]、[-鼻音]。而在SPE中,重音的值被分为1、2、3、4等不同等级。

  6. 重音规则是“非局部的”,而其他规则的作用域是“局部的”。重音的作用域可以跨音节、跨词界。

  7. 预测性(predictable):有些语言的重音位置可以通过音系规则来预测(如波兰语)。

  汉语作为声调语言,在词层面没有结构性、范畴化、系统化的轻重音。轻声不等于轻音。轻声相对于其他四声而言,其音系表现是声调运作过程(tonal process),诸如展延(spreading)、降阶(downstep)、升阶(upstep)、下移(downdrift)、漂浮(floating)、声调阶变(tone terracing)、稳定性(stability)、变调(tone sandhi)、中性化(neutralization)等;轻音相对于重音而言,是节律运作过程(metrical process),比如抑扬(iambic)、抑抑扬(anapest)、扬抑(trochee)、扬抑抑(dactyl)、(重音)抵触(clash)、(节律)冲突(lapse)、行合并(line conflation)等。轻声和轻音的音系本质不同,音系表现过程相异。区分二者不是用语音学方法,而是用音系学方法。语音上音高、音强、音长、音重等参数并不能有效区分tone、stress、pitch-accent的不同,三者类型学意义上的本质区分是音系学的,而非语音学的。

  关于“重音”,中国语言学界存在以下流行说法:1. 右重型或后重型;2. 多级重音型;3. 左重型或前重型;4. 声调即重音;5. 非中心语重音型。张洪明教授基于大样本的声学实验和感知测试,通过大数据的验证(98890个有效样本)和数理统计分析中的假设检验方法(Hypothesis Test),对所有样本进行两次假设检验,即原假设(1)和原假设(2)(t统计量为,其中为样本均值,s为样本标准差,n为样本容量),并考察了三项内容(词本身重音倾向的显著性;听音人之间选择的一致性;听音人自己选择的一贯性),强有力地证明了关于重音的流行说法均难以成立,北京话并不具有词重音,因此也不存在以重音为条件的音步。 

  

  讲座最后,张教授针对当下汉语学界的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辨析了“节奏”和“节律”的差异,指出不能把节奏、节律、诗律、音律混为一谈,也不能把韵律结构研究(study of prosodic structure)、节律结构研究(study of metrical structure)、韵律特征的语音研究(study of prosodic patterns)、诗律研究(study of poetic prosody)相混,它们具有本质上的差异。

  整场讲座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引发了在座师生的热烈讨论,大家就感知实验的设计、情绪重音(信息结构范畴的重音)、焦点、韵律层级等问题向张教授请教,张教授一一作了回应。


 

  参考文献

  Selkirk, Elisabeth. 1984. Phonology and Syntax: The Relation between Sound and Structure.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

  Selkirk, Elisabeth. 1995. Sentence prosody: Intonation, stress and phrasing. In John A. Goldsmith, ed., The Handbook of Phonological Theory. Cambridge, MA & Oxford, UK: Blackwell. Pp. 550-69.

  Truckenbrodt, Hubert. 1995. Phonological phrase: Their relation to syntax, focus and prominence. Ph. D. diss., MIT, Cambridge, MA.

  Zhang, Hongming. 2017. Syntax-Phonology Interface: Argumentation from Tone Sandhi in Chinese Dialects. London: Routledge.

  张洪明,2014,韵律音系学与汉语韵律研究中的若干问题。《当代语言学》第3期,303-27页。